會員同意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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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思創意樂活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艾思創意樂活股份有限公司」)將依據以下會員註冊服務條款(以下簡稱「本服務條款」)提供您艾思創意樂活股份有限公司網路交易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為保障您的權益,請務必詳細閱讀本服務條款。
當您完成本會員註冊手續、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且接受本服務現有與未來衍生的服務項目及內容。
艾思創意樂活股份有限公司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服務條款內容。修改後的服務條款內容將公佈於網站上,艾思創意樂活股份有限公司將不會個別通知會員,建議會員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會員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時,視為會員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若不同意上述的服務條款修訂或更新方式,或不接受本服務條款的其他任一約定,會員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若會員為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應於會員家長(或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約定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後,方得註冊為會員,以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當會員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推定會員家長(或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會員及艾思創意樂活股份有限公司雙方同意使用本服務之所有內容,包括意思表示等,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式。
艾思創意將在您瀏覽網站、使用網站服務、加入會員、進行交易之過程中蒐集個人資料。為了確保個人資料、隱私及消費者權益保護,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第9條規定告知以下事項:
※蒐集之目的:
蒐集之目的在於「行銷」(法定特定目的項目代號○四○)、「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法定特定目的項目代號○六三)、「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法定特定目的項目代號○九○)、「博物館、美術館、紀念館或其他公、私營造物業務」(法定特定目的項目代號一一五)、「場所進出安全管理」(法定特定目的項目代號一一六)、「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法定特定目的項目代號一四八)、「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法定特定目的項目代號一五七)、「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法定特定目的項目代號一八一)。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艾思創意於艾思創意網站內蒐集的個人資料包括,
※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會員就個人資料之權利:
艾思創意網站所蒐集個人資料之當事人,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得對艾思創意行使以下權利:
會員如欲行使上述權利,如與艾思創意網站服務相關者,請向艾思創意客服連絡進行申請。艾思創意客服專用信箱: service@myescura.com。如您拒絕提供加入會員所需必要之資料,將可能導致無法享受完整服務或完全無法使用該項服務。
一、會員的註冊義務
會員同意以下事項:
二、隱私權政策
關於會員的註冊以及其他特定資料依艾思創意「隱私權政策」受到保護與規範。
三、會員帳號、密碼及安全
四、兒童及青少年之保護
為確保兒童及青少年使用網路的安全,並避免隱私權受到侵犯,家長(或監護人)應盡到下列義務: 未滿十二歲之兒童使用本服務時時,應全程在旁陪伴,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青少年使用本服務前亦應斟酌是否給予同意。
五、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會員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會員若係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
會員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
※侵害或毀損艾思創意或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從事未經艾思創意事前授權的商業行為。
※刊載、傳輸、發送垃圾郵件、連鎖信、違法或未經艾思創意許可之多層次傳銷訊息及廣告等;或儲存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違反法令之資料。
※對本服務其他用戶或第三人產生困擾、不悅或違反一般網路禮節致生反感之行為。
※其他不符本服務所提供的使用目的之行為或艾思創意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六、服務內容之變更與電子報及EDM發送
七、服務之停止、中斷
艾思創意將依一般合理之技術及方式,維持系統及服務之正常運作。但於以下各項情況時,艾思創意有權可以停止、中斷提供本服務:
艾思創意網站電子通信設備進行必要之保養及施工時。
發生突發性之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
艾思創意網站申請之電子通信服務被停止,無法提供服務時。
由於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或其他不可歸責於艾思創意致使艾思創意網站無法提供服務時。
八、交易行為
九、責任之限制與排除
十、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十一、會員之授權
對於會員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之資料,會員同意艾思創意得於合理之範圍內蒐集、處理、保存、傳遞及使用該等資料,以提供使用者其他資訊或服務、或作成會員統計資料、或進行關於網路行為之調查或研究,或為任何之合法使用。 若會員無合法權利得授權他人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某資料,並將前述權利轉授權第三人,請勿擅自將該資料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艾思創意。任何資料一經會員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艾思創意時,視為會員已允許艾思創意無條件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該等資料,並得將前述權利轉授權他人,會員對此絕無異議。會員並應保證艾思創意網站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轉授權該等資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否則應對艾思創意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十二、特別授權事項
因使用本服務所提供之網路交易或活動,可能須透過宅配或貨運業者始能完成貨品(或贈品等)之配送或取回,因此,會員同意並授權艾思創意得視該次網路交易或活動之需求及目的,將由會員所提供且為配送所必要之個人資料(如收件人姓名、配送地址、連絡電話等),提供予宅配貨運業者及相關配合之廠商,以利完成該次貨品(或贈品等)之配送、取回。
十三、拒絕或終止會員的使用
會員同意艾思創意得基於維護交易安全之考量,或因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於缺乏使用或違反本服務條款的明文規定及精神,終止會員的密碼、帳號(或其任何部分)或本服務(或其任何部分)之使用,或將本服務內任何會員內容加以移除並刪除。此外,會員同意若本服務(或其任何部分)之使用被終止,艾思創意對會員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擔責任。
十四、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服務條款之解釋與適用、有關本服務條款有關或會員與艾思創意間因交易行為而產生之爭議或糾紛,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台灣台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若法律對於管轄法院另有強制規定者,仍應依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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